一名女子2014年到服飾店購物,巴基斯坦籍老闆阿里覬覦她姿色,在地上鋪白布,接著轉身拉下鐵捲門。女子呆愣,阿里一把將她推到白布上性侵後才開門放人,被害人悲傷報警。士林地院依強制性交、強制猥褻罪判阿里4年2月徒刑;高等法院今進行準備程序,台籍妻子任輔佐人,替丈夫不平說「他很無辜」。39歲的阿里和台灣女子結婚、居留台灣,育有一對子女,夫妻原在內湖經營服飾店,專賣岩鹽、南亞和中東風格服飾。士院法官考量被告在台有妻兒,判他刑後不須驅逐出境。被害女子指控,2014年8月31日到服飾店挑衣,老闆卻在地板上擺鋪白布,不到晚上6點半,店外的鐵捲門就被關上,她疑惑「這麼早就打烊?」女子說,老闆一把抓住她的肩膀,並把她推到白布上,還說「幫妳精油按摩」。女子反抗,哀求「我只要買這件裙子就好」,但不敵對方氣力,遭對方性侵。被害人頻頻啜泣,老闆後來才罷手,還試圖聊天、安慰女客人,讓對方穿回衣服。阿里在女子著衣後,又從後環抱騒擾、猥褻。被害人不甘買衣服卻遭老闆性侵,驗傷、報警。阿里偵訊時坦承「指交」,也有要求對方幫他手淫,但辯「這都是自願的」,否認性侵。士林地院法官依市立聯合醫院診斷和警方扣得沾染精液的白布,認為阿里毫無悔意,竟稱是被害人「主動獻身」,判他4年2月徒刑。高院今開庭,阿里仍堅持「台女獻身」說法,並聲請調查相關證據。妻子替丈夫喊冤,指丈夫很無辜。一名女子到服飾店挑選衣服,卻疑遭巴基斯坦籍老闆阿里性侵。情境圖/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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